发布时间:2017-08-01 14:50:49
根据工作需要,经卧龙区委、区政府批准,卧龙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4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卧龙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7月1日后至1999年7月1日前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表格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南阳市卧龙区人社局网(http://www.wlrlw.gov.cn)、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网(http://hnwlfy.hncourt.gov.cn)、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网(http://www.wljcy.cn/)下载打印《卧龙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a4纸,一式一份)。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武警内卫部队退伍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照相及采集指纹信息。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3。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写作等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招聘网站。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计算机文字录入准确率和速度。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地点见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招聘网站。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应用能能力测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四)面试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招聘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1、书记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者、法学专业、笔试成绩、学历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2、司法警察辅警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体检)。体能测试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司法警察辅警岗位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武警内卫部队退役士兵、法学专业、笔试成绩、学历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针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所聘用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安置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辅助岗位工作。所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分别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首次签订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分别由卧龙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1850元/月(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
本公告由卧龙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卧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wlrlw.gov.cn/)、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网(http://hnwlfy.hncourt.gov.cn)、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网(http://www.wljcy.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事项均在以上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卧龙区法院咨询电话0377-61661202
卧龙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377-6227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