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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赤峰市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人,招聘职位计划由担任大学生村官时所服务的旗县区确定。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2008年—2015年自治区选聘到赤峰市的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条件
1. 2008年—2015年,满一个服务期、考核合格且正常离岗的人员;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2008年—2015年自治区选聘到赤峰市的大学生村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担任大学生村官未满一个聘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2.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